蒙城动态
第十四号 蒙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为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做好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公交汽车等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范疫情通过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公交汽车传播扩散。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和公共交通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公交车驾驶员营运期间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定期进行自身核酸检测,每营运一次要对车辆进行消毒,公交企业要定期对场站进行消毒。在乘客上车前,须督促乘客规范佩戴口罩,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公交汽车务必逐人查验“双码”(安康码、行程码)。对“双码”异常的,不得承运,并向所属企业和县防疫部门报告。
二、暂停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跨县运营。
三、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驾驶员不得在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及服务区周边、市县际交界处,承运故意躲避疫情防控查验的外来人员。疫情期间出租车驾驶员不得拼客,切实减少乘客聚集和疫情传播风险。
四、公交公司、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企业要严格履行防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行业防控措施,县交通运输局将强化对相关运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暂停经营活动,限期整改。整改情况须经防疫部门、行业管理机构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
五、疫情防控期间,县交通运输局将联合公安、疾控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出租车违规经营活动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对顶风作案、扰乱市场秩序的驾驶员、经营者或所属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六、广大居民在乘坐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公交汽车时,请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合力防范疫情输入扩散,共同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上述临时性禁止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蒙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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