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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王集乡指导企业发展规范
发布时间: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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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王集乡
近日,蒙城县王集乡经信站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环保进行指导,规范企业发展。
一、企业安全生产做到:1、工业建筑防火防爆、机械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电气安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卫生以及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规范。
二、企业环保做到(一)九个应当:1.应当清洁生产,2.应当防止污染和危害,3.应当接受现场环保检查,4.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5.应当安装使用监测设备,6.应当缴纳排污费,7.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污,8.应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预案,9.应当公开排污信息
(二)2.七个不得:1.不得未批先建,2.不得通过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污,3.不得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4.不得将不符合标准的污染物施入农田,5.不得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6.不得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7.不得违法排放污染物。
陈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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