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政策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
发布时间:202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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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处室局、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21〕10号)精神,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成全创意创业梦想
1.健全“双创”孵化机制。强化“双创”载体建设,坚持“一基地一业一品”,每年培育创建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50家左右。搭建“双创”竞赛平台,办好“创客中国”安徽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强化赛事组织领导、赛前培训、创业辅导、融资服务等,不断在参赛主体数量、质量和覆盖范围等方面提质扩面增效。搭建工业设计创新交流平台,持续举办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采取“1+X”办赛模式,开设综合赛及专项赛,评选一批优秀工业设计成果,推动创新赋能、设计提质。
2.依托“皖企服务云”提供更好服务。持续推动“皖企服务云”平台功能迭代,不断扩大应用场景,强化宣传推广,深化政策推送、政策匹配、政策咨询、政策申报于一体的全链条惠企政策服务模式,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加快各级民营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形成上下协同、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服务体系。加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和培育,采取分级奖励的方式(A、B、C三级),鼓励省示范平台参与“皖企服务云”平台建设和推广,持续为全省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每年培育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40家左右。
3.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切实承担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作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智能家电产业“双招双引”牵头单位职责,分专题制定 “双招双引”工作方案,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通过举办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机器人产业论坛等活动,大力招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类项目、延长产业链条;围绕智能家电产业,编制安徽智能家电产业“十四五”专项规划,聚焦智能家电、智能家居、智慧家庭升级方向,制定产业链全景图、重点招商名单等相关图谱,瞄准头部企业精准开展“双招双引”。立足我厅职能,配合做好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节能环保等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工作。依托世界制造业大会,开展百家知名民企项目合作对接活动,瞄准世界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企业开展项目推介和邀商招商工作。
4.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和安徽工业精品培育三年行动计划,每年培育“安徽工业精品”100个以上、省级新产品500个以上,培育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20个、信息消费创新产品100个。全面提升“皖商、皖企、皖品”新形象,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系列活动,分市、分专题开展月度宣传。推进“三首”产品研发应用,围绕核心基础零部件以及产业技术基础等方面的卡脖子设备和技术,动态调整《安徽省“三首”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每年评定首台套装备200项左右,首批次新材料40项左右、首版次软件100项左右。
二、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5.推行挂图作战、揭榜挂帅。深入推进实施“产学研1+N”创新工程,聚焦“企业出题、科技答题”,组织开展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园区“双进”活动,引导支持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研发中心,每年征集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和企业技术难题500个,实施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50个,建立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0个。制定发布“工业强基任务表”“关键技术协同攻关目录”,推行“揭榜挂帅”,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重点优势领域,培育一批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四基”产品和技术。提升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能级,按照“一行业一中心”思路,每年创建一批省制造业创新中心。2021年争创智能语音、玻璃新材料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6.实施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行动。强化项目支撑,每年编制技术改造投资导向计划,完善省级重点项目库,加强项目调度,“十四五”滚动实施亿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5000项以上。完善技术改造专项政策,聚焦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以传统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为重点,采取设备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做强做优。探索“零土地”技改审批改革,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定期开展技改投资运行调度,扭转技改投资下滑局面,2021年力争实现技改投资增速由负转正、超过工业投资平均增速。
7.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制定实施“工业互联网三年行动计划”和专项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网络建设、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平台建设、安全体系建设、生态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构建“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多层次平台体系,到2023年培育3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20家行业型、专业型、区域型工业互联网平台、100家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皖企登云”提质扩面,到2023年新增“皖企登云”企业2万家。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和工业互联网培训,每年面向1万名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工业互联网素质培训。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每年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8000台左右,培育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200个左右。分行业、分领域、分批次发布工业互联网场景清单,三年内打造30个可复制推广的“5G+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典型案例。
8.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实施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提升工程,遵循“双创—高成长小微—专精特新— 冠军—小巨人”梯度培育路径,培育一批深耕细分市场、掌握独门绝技、研制特色产品的“冠军”企业。“十四五”新培育省级高成长型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冠军企业以及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00户、1000户、400户、400户。围绕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分批次制定实施《安徽省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组织管理、绩效评估等配套制度,采取精准服务、融资扶持、推动创新、数字赋能等具体举措,争取国家更多资金支持。
三、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9.开展“十行千亿万企”融资服务行动。鼓励、支持银行扩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规模,开发“专精特新贷”“小巨人贷”“技改贷”等创新金融产品,推广供应链融资,积极运用科技手段赋能金融,全面提高企业融资可得性。2021年引导10家以上银行,安排3000亿元以上专项信贷资金,支持1万户以上中小微企业融资,按季度开展调度督导,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0.切实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和担保增信作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调整优化制造强省政策支持重点,更好发挥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撬动作用。落实工信部、财政部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重点支持政策引导性较强、服务小微企业融资效果明显、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担保费补贴,对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2%、以信用作为反担保措施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担保业务,省财政按担保贷款实际发生额的1%给予补贴。
11.畅通企业融资渠道。持续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四库”建设,建立中小企业特色金融产品库、融资需求库、股权投资项目库、上市后备资源库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高融资对接精准度。加快推进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投资运营,发挥对口主管部门指导作用,督促基金管理机构完成年度募投任务。2021年完成母基金直投5亿元,带动更多市场资本跟投。推动“安徽省专精特新板”“机器人板”挂牌上市,同步实施挂牌企业品牌提升、融资提升、高管素质提升三大工程,2021年新增挂牌企业150户。
四、尊重企业主体地位
12.弘扬企业家精神。选树先进典型,对民营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由省委、省政府按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在省重点媒体开设“优秀民营企业巡礼”“优秀民营企业家风采”等专题专栏,通过评论员文章、集体采访、人物访谈等多种形式,报道表彰的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创新发展的典型事迹。在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设“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和企业风采巡礼”专题,充分展示新时代民营企业家的时代担当和家国情怀。
13.发放“徽商服务卡”。制定《“徽商服务卡”管理办法》,对省授予称号和表扬的优秀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优秀民营企业家发放“徽商服务卡”,会同省有关职能部门逐一对接落实,明确适用范围和服务管理等事项,在购房、未成年子女上学、优先预约省内医疗专家、申请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乘机乘高铁绿色通道等方面提供优待服务。
14.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持续实施“新徽商培训工程”。围绕新生代接班、高管能力提升、创业新人赋能三个专题,每年组织100名民营企业家开展一年期专项培训;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等发达地区举办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体悟实训”专题班,每年培训200人,全方位沉浸式学习发达地区的发展经验;每年委托一批优秀管理咨询机构对100家以上民营企业进行管理咨询诊断,推动民营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五、优化营商环境
15.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做好省领导联系重点民营企业相关工作的跟踪服务,根据省领导人事变动情况动态调整联系民营企业名单,协调省有关部门解决企业诉求和困难。指导市、县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政策。
16.开展“百名干部进千企”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百名干部进千企”活动,成立16个工作组,围绕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等,突出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在政策宣讲、双招双引、产需对接、产学研合作、融资服务等方面开展帮扶活动,努力实现“六个一”,即:破解一批困难问题、落实一批惠企政策、扶持一批重点企业、开展一批特色活动、宣传一批典型经验,形成一批调研成果。
17.主动为民营企业“站台”。建立与民营企业家直通联系机制,厅机关行业处室局建立龙头骨干企业项目库,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困难问题,“一企一策”给予重点帮扶和关注。省、市、县经信部门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为‘自己人’办事就是办‘自己的’事”理念,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为民营企业重大业务洽谈、战略合作签约、项目开工投产、新产品下线等关键环节提供“站台”服务。
18.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以“办好实事,助力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中小企业需求,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支撑作用,开展政策服务、创新和技术服务、数字化赋能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创业服务、管理咨询服务、融资服务、人才培训服务、市场开拓服务、权益保护服务等“十大服务”,切实提升中小企业获得感。
19.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作用,强化监测预警,依托省减负综合服务平台、“四送一服”活动,加大政策宣贯,推动减税降费、降低成本、金融支持等降本减负政策落实到位。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做好涉企收费清单的动态调整。配合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等,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乱摊派等问题。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常态化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账款长效机制。
六、强化组织保障
20.充分发挥省民营办作用。督促各市、省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定期通报皖发〔2021〕10号文贯彻落实情况,2021年底前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定期组织调查研究,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民营经济工作有关情况。会同省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健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统计监测、预警研判机制,定期发布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21.加强督促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每年组织开展全省16个市、104个县(市、区)以及毛集实验区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考核,并将市级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考核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先进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畅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给予环境容量指标倾斜。
22.组建民营经济发展“思想库”和“智囊团”。探索成立安徽省民营经济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分别遴选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家和民营经济领域知名专家学者担任战略咨询委委员(安徽省民营经济发展顾问)。建立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家顾问制度,在制定涉产业、企业政策时,将征求企业家意见作为必要程序,鼓励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提出方案、起草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21〕10号)精神,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成全创意创业梦想
1.健全“双创”孵化机制。强化“双创”载体建设,坚持“一基地一业一品”,每年培育创建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50家左右。搭建“双创”竞赛平台,办好“创客中国”安徽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强化赛事组织领导、赛前培训、创业辅导、融资服务等,不断在参赛主体数量、质量和覆盖范围等方面提质扩面增效。搭建工业设计创新交流平台,持续举办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采取“1+X”办赛模式,开设综合赛及专项赛,评选一批优秀工业设计成果,推动创新赋能、设计提质。
2.依托“皖企服务云”提供更好服务。持续推动“皖企服务云”平台功能迭代,不断扩大应用场景,强化宣传推广,深化政策推送、政策匹配、政策咨询、政策申报于一体的全链条惠企政策服务模式,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加快各级民营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形成上下协同、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服务体系。加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和培育,采取分级奖励的方式(A、B、C三级),鼓励省示范平台参与“皖企服务云”平台建设和推广,持续为全省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每年培育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40家左右。
3.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切实承担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作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智能家电产业“双招双引”牵头单位职责,分专题制定 “双招双引”工作方案,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通过举办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机器人产业论坛等活动,大力招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类项目、延长产业链条;围绕智能家电产业,编制安徽智能家电产业“十四五”专项规划,聚焦智能家电、智能家居、智慧家庭升级方向,制定产业链全景图、重点招商名单等相关图谱,瞄准头部企业精准开展“双招双引”。立足我厅职能,配合做好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节能环保等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工作。依托世界制造业大会,开展百家知名民企项目合作对接活动,瞄准世界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企业开展项目推介和邀商招商工作。
4.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和安徽工业精品培育三年行动计划,每年培育“安徽工业精品”100个以上、省级新产品500个以上,培育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20个、信息消费创新产品100个。全面提升“皖商、皖企、皖品”新形象,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系列活动,分市、分专题开展月度宣传。推进“三首”产品研发应用,围绕核心基础零部件以及产业技术基础等方面的卡脖子设备和技术,动态调整《安徽省“三首”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每年评定首台套装备200项左右,首批次新材料40项左右、首版次软件100项左右。
二、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5.推行挂图作战、揭榜挂帅。深入推进实施“产学研1+N”创新工程,聚焦“企业出题、科技答题”,组织开展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园区“双进”活动,引导支持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研发中心,每年征集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和企业技术难题500个,实施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50个,建立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0个。制定发布“工业强基任务表”“关键技术协同攻关目录”,推行“揭榜挂帅”,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重点优势领域,培育一批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四基”产品和技术。提升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能级,按照“一行业一中心”思路,每年创建一批省制造业创新中心。2021年争创智能语音、玻璃新材料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6.实施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行动。强化项目支撑,每年编制技术改造投资导向计划,完善省级重点项目库,加强项目调度,“十四五”滚动实施亿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5000项以上。完善技术改造专项政策,聚焦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以传统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为重点,采取设备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做强做优。探索“零土地”技改审批改革,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定期开展技改投资运行调度,扭转技改投资下滑局面,2021年力争实现技改投资增速由负转正、超过工业投资平均增速。
7.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制定实施“工业互联网三年行动计划”和专项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网络建设、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平台建设、安全体系建设、生态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构建“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多层次平台体系,到2023年培育3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20家行业型、专业型、区域型工业互联网平台、100家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皖企登云”提质扩面,到2023年新增“皖企登云”企业2万家。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和工业互联网培训,每年面向1万名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工业互联网素质培训。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每年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8000台左右,培育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200个左右。分行业、分领域、分批次发布工业互联网场景清单,三年内打造30个可复制推广的“5G+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典型案例。
8.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实施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提升工程,遵循“双创—高成长小微—专精特新— 冠军—小巨人”梯度培育路径,培育一批深耕细分市场、掌握独门绝技、研制特色产品的“冠军”企业。“十四五”新培育省级高成长型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冠军企业以及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00户、1000户、400户、400户。围绕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分批次制定实施《安徽省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组织管理、绩效评估等配套制度,采取精准服务、融资扶持、推动创新、数字赋能等具体举措,争取国家更多资金支持。
三、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9.开展“十行千亿万企”融资服务行动。鼓励、支持银行扩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规模,开发“专精特新贷”“小巨人贷”“技改贷”等创新金融产品,推广供应链融资,积极运用科技手段赋能金融,全面提高企业融资可得性。2021年引导10家以上银行,安排3000亿元以上专项信贷资金,支持1万户以上中小微企业融资,按季度开展调度督导,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0.切实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和担保增信作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调整优化制造强省政策支持重点,更好发挥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撬动作用。落实工信部、财政部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重点支持政策引导性较强、服务小微企业融资效果明显、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担保费补贴,对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2%、以信用作为反担保措施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担保业务,省财政按担保贷款实际发生额的1%给予补贴。
11.畅通企业融资渠道。持续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四库”建设,建立中小企业特色金融产品库、融资需求库、股权投资项目库、上市后备资源库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高融资对接精准度。加快推进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投资运营,发挥对口主管部门指导作用,督促基金管理机构完成年度募投任务。2021年完成母基金直投5亿元,带动更多市场资本跟投。推动“安徽省专精特新板”“机器人板”挂牌上市,同步实施挂牌企业品牌提升、融资提升、高管素质提升三大工程,2021年新增挂牌企业150户。
四、尊重企业主体地位
12.弘扬企业家精神。选树先进典型,对民营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由省委、省政府按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在省重点媒体开设“优秀民营企业巡礼”“优秀民营企业家风采”等专题专栏,通过评论员文章、集体采访、人物访谈等多种形式,报道表彰的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创新发展的典型事迹。在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设“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和企业风采巡礼”专题,充分展示新时代民营企业家的时代担当和家国情怀。
13.发放“徽商服务卡”。制定《“徽商服务卡”管理办法》,对省授予称号和表扬的优秀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优秀民营企业家发放“徽商服务卡”,会同省有关职能部门逐一对接落实,明确适用范围和服务管理等事项,在购房、未成年子女上学、优先预约省内医疗专家、申请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乘机乘高铁绿色通道等方面提供优待服务。
14.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持续实施“新徽商培训工程”。围绕新生代接班、高管能力提升、创业新人赋能三个专题,每年组织100名民营企业家开展一年期专项培训;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等发达地区举办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体悟实训”专题班,每年培训200人,全方位沉浸式学习发达地区的发展经验;每年委托一批优秀管理咨询机构对100家以上民营企业进行管理咨询诊断,推动民营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五、优化营商环境
15.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做好省领导联系重点民营企业相关工作的跟踪服务,根据省领导人事变动情况动态调整联系民营企业名单,协调省有关部门解决企业诉求和困难。指导市、县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政策。
16.开展“百名干部进千企”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百名干部进千企”活动,成立16个工作组,围绕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等,突出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在政策宣讲、双招双引、产需对接、产学研合作、融资服务等方面开展帮扶活动,努力实现“六个一”,即:破解一批困难问题、落实一批惠企政策、扶持一批重点企业、开展一批特色活动、宣传一批典型经验,形成一批调研成果。
17.主动为民营企业“站台”。建立与民营企业家直通联系机制,厅机关行业处室局建立龙头骨干企业项目库,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困难问题,“一企一策”给予重点帮扶和关注。省、市、县经信部门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为‘自己人’办事就是办‘自己的’事”理念,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为民营企业重大业务洽谈、战略合作签约、项目开工投产、新产品下线等关键环节提供“站台”服务。
18.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以“办好实事,助力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中小企业需求,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支撑作用,开展政策服务、创新和技术服务、数字化赋能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创业服务、管理咨询服务、融资服务、人才培训服务、市场开拓服务、权益保护服务等“十大服务”,切实提升中小企业获得感。
19.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作用,强化监测预警,依托省减负综合服务平台、“四送一服”活动,加大政策宣贯,推动减税降费、降低成本、金融支持等降本减负政策落实到位。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做好涉企收费清单的动态调整。配合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等,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乱摊派等问题。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常态化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账款长效机制。
六、强化组织保障
20.充分发挥省民营办作用。督促各市、省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定期通报皖发〔2021〕10号文贯彻落实情况,2021年底前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定期组织调查研究,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民营经济工作有关情况。会同省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健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统计监测、预警研判机制,定期发布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21.加强督促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每年组织开展全省16个市、104个县(市、区)以及毛集实验区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考核,并将市级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考核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先进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畅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给予环境容量指标倾斜。
22.组建民营经济发展“思想库”和“智囊团”。探索成立安徽省民营经济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分别遴选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家和民营经济领域知名专家学者担任战略咨询委委员(安徽省民营经济发展顾问)。建立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家顾问制度,在制定涉产业、企业政策时,将征求企业家意见作为必要程序,鼓励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提出方案、起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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