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政策
关于印发《蒙城县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现将《蒙城县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2022年5月6日
蒙城县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房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若干政策和举措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2〕6号)精神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皖财资[2022〕394号)要求,现制定《蒙城县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实施方案》。
一、免租范围
(一)在落实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2月、3月、4月)房屋租金政策的基础上,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再免收3个月房屋租金,全年合计免收6个月租金(第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度减免等方式足额减免6个月租金),转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须落实到最终承租人。
(二)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在省外的,按照所属地相关政策执行。
(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界定按照《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界定可咨询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二、政策落实
(一)各单位要精准排查承租方情况,切实摸清底数,按照公平、公开、公证原则,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免收房租方案,一般有免收租金、退还租金、延期减免等方式。
(二)各单位要积极加强免租政策宣传,确保免租政策精准、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积极主动联系符合政策条件的承租方,沟通协商免收房租事宜,对不符合政策条件的承租方,做好沟通解释工作,避免引起纠纷。
(三)各单位要积极落实“免申既享”要求,确需履行相关程序的,应精简流程,缩短办理条件,提高办事效率。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内部决策程序,并报主管部门备案,确保免收房租工作规范高效。涉及非税收入退付的,应按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单位在执行现行免租有关政策过程中,如有政策重复部分,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免收房租工作,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免租政策落实到位。
(二)各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借机随意扩大免收范围、输送不当利益等行为,避免国有资产损失和浪费。对于违规违纪违法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财政局将各单位落实免收房租政策情况纳入非税收入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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